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对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激励作用,根据我校关于“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精神要求,结合思政部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思政部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思政部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思政部职称评审工作。
思政部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福
成员:梁丽花 阎芳 钱菁 冯改花
二、职称评审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2020年12月31日之前)
传达、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
2、组织动员(2021年1月4日- 1月14日)
(1)个人自主申报。
申报教师根据拟聘岗位和本人条件,决定是否申报相应职称。申报人递交申报材料、思政部职称评审工作组初审材料。思政部职称评审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年度考核、教学科研业绩、荣誉获奖等基本申报条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与规范性。
(2)组织民主评议并推荐参评人员。
思政部职称评审工作组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出具鉴定意见并将符合条件者在思政部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推荐上报职能主管部门。
3、各职能部门审核、验证材料(2021年1月15日- 10月20日)。
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教科研促进中心、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职责要求分别对申报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满足职称评审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对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
4、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审公示(时间待定)。凡参加教师高级职称晋升,须参加当年学校统一组织的学术答辩。答辩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规则》要求执行。
思政部
2020年12月28日